
體育資訊03月25日訊 《人物》報道,東契奇的前未婚妻安娜瑪麗亞·戈爾特斯申請在加利福尼亞州解決關於孩子撫養費的訴訟。
東契奇方麵已經申請駁回,東契奇方麵希望官司在斯洛文尼亞處理。
東契奇表示,他已經承擔了兩個孩子所有費用,並表示安娜瑪麗亞在加州提交文件是“一次明顯的挑選法院的企圖,意圖利用加州以高額子女撫養費而聞名的優勢”。
東契奇方麵提供的訴訟文件提到,二人的大女兒去年春天僅在加州待過三個月,而小女兒從未去過該州,因此與加州缺乏足夠的法律聯係。
在處理高淨值人士(如NBA球星)的撫養費糾紛時,加州被稱為“債權人的天堂”,其裁定標準與其他地區(如得州或斯洛文尼亞)有顯著差異:
1. 加州:生活方式導向 (Lifestyle-Based),無上限
加州法律規定,子女撫養費必須反映父母的高標準生活水平,而不僅僅是基本生存需求。
無上限傾向:對於東契奇這種年收入數千萬美元的超級巨星,加州法院通常會裁定極高額度的“指導方針外”撫養費,以確保孩子在父母兩邊的生活質量持平。
項目涵蓋廣:除了食宿,還可能包括私人飛機旅行、全職安保、多名保姆以及高端教育支出。
這就是為什麽安娜瑪麗亞選擇在加州起訴——即使孩子不在那住,隻要能建立管轄權,裁定金額可能是天文數字。
2. 得州:有上限 (Capped)
作為獨行俠所在地,得州的法律對支付方更為“友好”:
計算封頂:得州法律對用於計算撫養費的資源設有上限(目前約為月淨資源的 9,200 美元)。超過此上限的部分,除非證明孩子有“特殊需求”,否則很難獲得大幅增加。
可預測性高:相比加州的靈活性,得州的裁定通常較低且更易預測。
3. 斯洛文尼亞:基於實際成本 (Cost-Based)
東契奇主張在斯洛文尼亞審理,原因在於歐洲法律邏輯的不同:
實際開支原則:斯洛文尼亞法院更傾向於根據孩子的實際合理支出來核定撫養費。
社會背景:即便考慮到東契奇的財力,斯洛文尼亞的裁定金額通常會遠低於加州的標準,因為它更看重“撫養”而非“財富轉移”。